主页 > 小微企业创业服务 > 品牌提升类 >

高新技术产品认定


一、背景

为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要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顺利推进我省高新技术产业工作,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确定社会主体及其承接相关职能的通知》(粤科公告〔2014〕45号),由省高新技术企业协会承接“广东省高新技术产品认定”的职能。  

高新技术产品证书5.jpg

二、定义

高新技术产品是指符合国家和省高新技术重点范围、技术领域和产品参考目录的全新型产品。或省内首次生产的换代型产品,或国内首次生产的改进型产品,或属创新产品等;具较高的技术含量、良好的经济效益(利税率应高于20%)和广阔的市场前景。

三、政策解读亮点

(1)申报的产品应经过国家授权部门的认定或经市场检验并得到认可的新产品。

(2)申报产品的知识产权归属明晰,产品技术成熟、市场潜力大,有较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符合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四、企业收益

认定的高新技术产品将作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重要参考依据获得财政资金补贴。

为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提供到有利的佐证材料

五、申报条件

(1) 凡在广东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生产的产品及其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国科发火〔2016〕32 号文)规定的范围,或产品属于《中国高新技术产品目录(2006 年)》、《中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目录(2006 年)》、《鼓励进口技术和产2 / 7品目录(2016 年版)》(以下文件均可在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协会网站下载:http://www.gdhte.cn/)均可申报。

(2)申报的产品应经过国家授权部门的认定或经市场检验并得到认可的新产品。

(3)申报产品的知识产权归属明晰,产品技术成熟、市场潜力大,有较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符合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4)产品及其生产过程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安全和环境保护的要求。

六、竞争性条件

(1)申请单位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反映企业申报的产品及其核心技术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国科发火〔2016〕32 号文)规定的范围,或产品属于《中国高新技术产品目录(2006 年)》、《中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目录(2006 年)》、《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2016 年版)》范围的 200-300 字说明。

(3)反映知识产权的材料:知识产权授权证书或授权通知书及缴费收据;通过转让、受赠、并购取得的知识产权需提供相关主管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等材料。

(4)反映产品的证明材料:近三年经政府部门授权的检测报告、生产许可或销售发票(用户使用报告、产品出口合同)等。

(5)产品及其生产过程涉及对环境造成较大影响的,需要提供环境保护部门的检测报告或已整改并经批准等相关文件。

七、政策文件

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协会



关注申报家公众号

                                            Copyright © 2012-2019 申报家 版权所有 
                                                    销售热线:020-29860746    邮箱:846474397@qq.com    
                                            粤ICP备19137844号-1